知危险会避险 安全文明出行
今年12月2日是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等八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各地以“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共同组织开展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增强公众出行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方便、快捷的电动共享单车
成了部分群众的出行首选
美观、便捷、实用的共享单车
虽然
电动共享单车为我们的生活
提供了诸多便利
同时
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困扰
伴随着交通安全问题产生
由于方便快捷、使用简单、随处可见,加之监管难度大,导致街面上许多中小学生随意、违规驾乘电动共享单车。电动共享单车车速较快,不易控制,中小学生不论从生理还是心理上都不宜驾乘电动共享单车,在驾驶过程中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很难理智控制车辆,中小学生违规驾乘电动共享单车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和风险,特别是中小学生违规驾驶电动共享单车超速行驶、搭乘多人的现象令人担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每辆电动共享单车
在车头都有明显标注
未满十六周岁严禁骑车!
政和公安交警收集了近期以来中小学生违规驾乘电动共享单车的违法行为及驾乘电动共享单车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案例,以示教育。
案例一
2020年11月20日20时许,4名小学生模样的男孩共同违规驾乘一辆共享单车,在水南中路路段遇有执勤交警后,慌忙弃车而逃。后经民警了解,该车是学生将他人忘记锁车的车盗骑。
案例二
2020年11月8日晚,15岁中学生使用其父亲的身份扫码违规驾驶电动共享单车,在南门桥头路段将一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撞伤。案例三
2020年11月12日下午,三名小学5年级女生使用家长身份扫码,违规驾乘一辆共享单车在水北东路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案例四
2020年11月7日下午,两名10岁小学女生违规驾乘一辆共享单车在彩虹桥头路段将一名通过人行横道的学生撞伤后逃逸。案例五
2020年10月16日21时50分许,两名初一学生、两名小学生,4人违规驾乘一辆电动共享单车在南庄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案例六
2020年6月28日13时许,两名14岁女学生违规驾乘一辆电动共享单车在朝阳路东大桥桥头路段,因技术生疏,操作不当,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案例七
2020年5月20日晚,11岁小学生违规单手驾驶一辆他人忘记锁车的电动共享单车在朝阳路路段,将一行人撞伤。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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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规驾乘现象频繁
政和公安交警第一时间将路面查处的学生违规驾乘电动共享单车行为通报至学生所在学校,并组织人员深入学校,联合学校保卫科、德育处老师约谈违规驾乘电动共享单车学生及家长。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政和公安交警呼吁广大学生家长关注孩子的交通安全问题,加大监管看护力度,加强安全教育。不要为未满16周岁的孩子开锁使用电动共享单车,同时要严格管理孩子使用智能手机,特别是未满16 的孩子,坚决不纵容孩子违规驾乘共享单车。
希望广大家长无论工作多忙都不要疏忽了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要从自身做起,为孩子们树立遵守交规的好榜样!
抵制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
共同守护中小学生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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